泸州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
一、领取条件
-
参保要求
-
职工需连续参加泸州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以上,且生育津贴计算期间处于参保有效状态。
-
2024年新政策调整后,连续参保时间缩短至9个月及以上。
-
-
缴费基数
- 计发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以泸州为例,计发天数与《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一致(顺产98天,难产+多胞胎每增加1个婴儿+15天)。
-
户籍与居住要求
-
本地户籍(含农村):无论在职或失业,均需参加城镇社保并建立个人账户。
-
非本地户籍:需连续居住满12个月且办理居住证,同时参加泸州城镇社保。
-
二、领取标准
-
生育津贴
-
顺产 :98天基础产假 + 难产(剖宫产)15天 + 多胞胎每胎15天,总计128天。
-
流产 :妊娠2个月以内15天,满2个月未满3个月30天,满3个月未满7个月42天,满7个月引产98天。
-
复通手术 :输卵管复通21天,输精管复通14天。
-
-
生育医疗费报销
-
限额标准 :
-
顺产:二级及以上医院4000元/人,一级及以下医院1800元/人;
-
难产:二级及以上医院5600元/人,一级及以下医院2500元/人;
-
多胞胎每增加1个婴儿增加400元。
-
-
门诊流产 :800元限额,引产术1500元限额。
-
-
其他津贴
-
计划生育手术 :结扎/复通手术分别享受7天/14天生育津贴;
-
护理假 :符合规定享受15天护理假,计入生育津贴计发天数。
-
三、申领流程
-
材料准备
- 需提供生育证明、结婚证、身份证、定点医疗机构发票等材料。
-
申报时间
- 通常在女职工产假或手术结束后3个月内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
待遇发放
- 生育津贴由医保按月支付至规定假期结束,生育医疗费报销后从津贴中扣除。
四、注意事项
-
政策调整 :2025年1月新政策调整了参保时间(9个月)和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与2019年标准一致。
-
特殊情况 :分娩并发症、异地就医等可额外申请补助。
以上信息综合了泸州近年生育保险政策,具体执行以泸州市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