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具体以参保地政策为准: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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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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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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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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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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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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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限额:每人每年最高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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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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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符合城镇职工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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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特殊分段报销:5000元以下50%、5000-10000元55%、10000元以上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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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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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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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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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400元以下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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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限额与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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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起付线 :村卫生室50元、镇卫生院100元、二级及以上医院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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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线 :一级100元、三级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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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限额 :每人每年最高报销额度因地区而异
三、不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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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疗机构 :区外门诊需转诊至参保地报销,比例低于区内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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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 :镶牙、手术美容、康复性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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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责任 :交通事故、工伤等由第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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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行为 :自杀、吸毒、整容等违法行为相关费用
四、报销流程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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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供医保卡、费用单据、病历、处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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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时间 :次年1月办理上年度结算,逾期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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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管理 :部分慢性病需申请特殊病种认定
以上内容综合了全国大部分地区的政策,具体细节请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