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江苏宿迁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产津贴的发放标准及流程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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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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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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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 :98天(基础产假)+30~60天(地方延长生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1个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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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 :15天(原10天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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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30×(产假+护理假总天数)。
二、津贴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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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申即享服务
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费用时,医保系统自动获取生育信息并计算津贴,无需职工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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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领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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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供结婚证、身份证、社保卡、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一孩证、出院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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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单位审核材料后,向社保机构提交申请,通常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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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发放 :审核通过后,津贴直接发放至职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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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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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与产假工资的关系
实际发放金额以职工产假或休假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两者取较高值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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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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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或引产 :怀孕3个月以上(含)流产或引产可申领50天津贴;不足3个月流产或宫外孕手术可申领50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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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1个婴儿,护理假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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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4年1月1日起,宿迁市生育津贴计发基数调整为128天(原98天),难产、多胞胎等情形增加相应天数。
四、咨询渠道
若需办理或咨询,可联系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单位人事部门,提供所需材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