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江苏宿迁市生育津贴政策,生育津贴的申领对象和发放方式如下:
一、申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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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女职工本人
2025年1月1日起,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给参保女职工本人,无需通过单位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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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 若参保女职工本人无法申领(如丧失劳动能力),可由其近亲属代为申领。
二、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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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且生育时职工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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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合规性
- 生育必须符合国家和宿迁市的计划生育政策,需提供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准生证等合法生育凭证。
三、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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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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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 :社保卡、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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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相关证明 :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准生证、出院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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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材料
- 若生育津贴需划入个人账户,需提交个人医保账号信息并经单位同意。
四、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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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 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或宿迁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查询缴费记录,确认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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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 携带上述材料至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申请,医保系统将自动计算并核发津贴。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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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责任 :用人单位需在生育津贴发放前完成申报,若逾期可能影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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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标准 :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折算,以实际天数计发,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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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非本地就医或未实现挂账结算的,需单位主动申领。
以上信息综合了宿迁市2025年最新政策及生育津贴申领通用流程,确保符合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