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江苏省宿迁市生育保险政策调整,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及标准如下:
一、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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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
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的医保个人账户,无需参保人员或委托人再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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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申即享服务
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费用时,医保系统将自动获取生育相关信息,经审核后直接核定并发放津贴,实现“即申即享”。
二、计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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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调整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由98天调整为128天,其中难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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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天数
护理假由10天延长至15天,原晚育增加的30天生育津贴政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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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实际生育天数。
三、所需材料
参保人员无需额外提交材料,系统自动获取参保信息及医疗费用数据。
四、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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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结算
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相关医疗费用的现场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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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自动核定
医保系统根据结算数据自动计算津贴并发放至个人账户。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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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生育津贴政策保持不变,配偶未就业或未参保的,按职工医疗费用的50%报销,男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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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政策已正式实施,此前已参保人员无需重复申报。
以上信息综合了宿迁市医保局最新政策文件及官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