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具体起始时间如下:
一、制度起源阶段(195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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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时间 :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标志着全国统一养老保险制度的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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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范围 :最初覆盖国营单位,湖南事业单位社保缴纳始于1951年。
二、中断与恢复阶段(1966-1978年)
- 恢复时间 :1977年改革开放后,逐步恢复和调整社保制度。
三、全国统一制度建立阶段(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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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文件 :国发〔1995〕6号文件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职工开始按工资比例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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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1995年4月起,湖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面实施。
四、农村养老保险阶段(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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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时间 :根据国发〔2009〕32号文件,湖南省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覆盖农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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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需累计缴费满1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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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参保时间 :1951年(国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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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时间 :1995年(企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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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参保时间 :2009年。
建议根据具体参保类型(如城镇职工、农村居民等)进一步确认缴费起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