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湖南省社保政策,社保缴费金额由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共同决定,具体如下:
一、缴费基数标准
-
统一基准值
2025年1月17日湖南省人社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发布通知,暂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基准值为 7180元/月 ,作为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 4308元/月 至 21540元/月 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二、缴费比例
-
单位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16%、医疗保险8%、失业保险0.7%、工伤保险0.2%-1.9%、生育保险0.5%。
-
个人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3%。
三、缴费金额计算
-
最低缴费基数(7180元)
-
养老保险 :7180元 × 8% = 574.4元
-
医疗保险 :7180元 × 2% = 143.6元
-
失业保险 :7180元 × 0.3% = 2.15元
-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
-
合计 :约 732.15元/月 (单位)。
-
-
灵活就业人员最高缴费基数(21540元)
-
养老保险 :21540元 × 8% = 1723.2元
-
医疗保险 :21540元 × 2% = 430.8元
-
失业保险 :21540元 × 0.3% = 6.46元
-
合计 :约 2176.46元/月 。
-
四、其他说明
-
缴费基数调整 :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需以2025年1月17日发布的7180元为基准值申报,后续不再调整。
-
缴费时间 :社保费用通常在每年3月或7月核定,按实际工资申报。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权威来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