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明确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2025年4月的个税申报截止日期因法定节假日(4月4日至6日放假)顺延至4月18日。
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 常规申报截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其常规申报截止时间通常为每月的15日前。
- 2025年4月申报纳税期限:由于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因此,2025年4月的个税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8日。请纳税人按时完成申报,避免产生滞纳金等不必要的费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相关单位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