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系统性红斑狼疮(SLE)的处理需综合病情评估、药物干预、严密监测及多学科协作,具体策略如下:
一、治疗原则与妊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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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稳定后妊娠
- 妊娠前需确保病情缓解≥6个月,且无重要脏器损害(如心、肾、中枢神经系统)。
- 活动期或严重器官受累者建议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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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学科协作
- 由风湿免疫科、产科、新生儿科等联合管理,动态调整治疗方案。
二、药物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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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皮质激素
- 泼尼松:孕前已停药者起始5-10mg/d,妊娠期剂量需加倍并根据活动度调整。
- 静脉激素:用于严重病情(如肾炎、中枢神经受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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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疟药
- 羟氯喹:孕期全程使用可降低疾病活动度及流产风险,需定期监测视力及心脏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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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抑制剂
- 环磷酰胺等免疫抑制剂孕期慎用,仅限严重病例且需严格评估胎儿风险。
三、孕期监测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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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体监测
- 定期检查抗双链DNA抗体、补体水平、血尿常规、肝肾功能及血压。
- 关注感染风险,避免接触病原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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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监测
- 超声评估胎儿发育(如生长指标、畸形筛查)及胎心监护。
- 警惕早产、胎儿窘迫及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四、生活护理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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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防护
- 避免日晒、劳累、感冒,注意保暖,禁用碱性洗剂及光敏性食物(如芹菜、无花果)。
- 保证优质蛋白(鱼类、蛋类)及维生素摄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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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支持
- 缓解焦虑情绪,加强心理疏导,帮助患者建立治疗信心。
五、终止妊娠指征
- 母体因素:病情进展迅速(如重度肾炎、重度血小板减少)或危及生命时。
- 胎儿因素:严重发育异常或窘迫,经评估无法继续妊娠。
六、分娩与产后管理
- 分娩时机:尽量足月分娩,但需根据母胎状况个体化决策。
- 产后随访:监测SLE活动度及新生儿健康状况,调整药物剂量。
妊娠合并SLE需在保障母体安全的前提下兼顾胎儿健康,通过规范治疗和全程管理可显著改善母婴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