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月份的申报期截止日期为4月18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通知,由于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因此原本应在4月15日前完成的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纳税人需要在4月18日之前完成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等在内的各项税费的申报与缴纳工作。
对于按季度申报房产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也需要在4月18日前完成第一季度的房产税申报及缴款。同时,各地可能存在的微小差异要求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按时完成报税。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备案。这保证了即使有特殊情况发生,也能依法依规进行税务处理,避免因逾期未报而导致不必要的罚款或其他法律后果。因此,所有相关纳税人应密切关注具体的申报截止日期,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应的税务申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