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前评估与准备
- 风险评估:需通过血尿常规、肝肾功能、免疫抗体(抗dsDNA、抗磷脂抗体等)及补体等检查,评估脏器受累情况、疾病活动度及合并症。若SLE处于活动期或存在重要脏器损害(如肾衰竭、心衰等),妊娠为禁忌证。
- 药物调整:孕前需停用致畸药物(如环磷酰胺、甲氨蝶呤等)至少半年,改用小剂量激素(泼尼松<15 mg/d)和羟氯喹维持治疗。
二、孕期监护与治疗
-
多学科管理:由风湿科和产科医生共同监测,孕早期每4-6周随访,孕中晚期每周1次,评估病情活动度、胎儿发育及母体并发症。
-
药物选择:
- 羟氯喹:推荐全程使用,可降低疾病复发及胎儿心脏传导阻滞风险。
- 糖皮质激素:以最低有效剂量(如泼尼松<15 mg/d)控制病情,避免高剂量增加胎儿畸形风险。
- 免疫抑制剂:硫唑嘌呤、环孢素A等可用于重症患者,但需密切监测肾功能。
- 抗凝治疗:抗磷脂抗体阳性者需使用低分子肝素及低剂量阿司匹林,预防子痫前期。
-
病情活动处理:
- 轻度活动:以羟氯喹为主,必要时联用小剂量激素。
- 中重度活动:需加大激素剂量(0.5-1 mg/kg/d)并联合免疫抑制剂,如环孢素或他克莫司。
- 狼疮危象:需激素冲击治疗(甲泼尼龙500-1000 mg/d静脉滴注),必要时终止妊娠。
三、终止妊娠的指征
若出现以下情况需考虑引产或剖宫产:
- 孕早期病情严重活动,危及孕妇生命;
- 胎儿出现严重异常或宫内窘迫;
- 晚期妊娠合并重度子痫前期、心力衰竭等并发症。
四、产后管理
- 继续使用小剂量激素和羟氯喹,哺乳期可哺乳,但需避免服药后4小时内哺乳。
- 定期监测血压、尿蛋白及免疫指标,预防产后病情复发。
总结
妊娠合并SLE需个体化管理,通过孕前风险评估、孕期严密监测及合理用药,多数患者可获得良好妊娠结局。关键需平衡母体疾病控制与胎儿安全,避免自行停药或调整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