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城乡居民医保2025年最新政策,年报销金额主要分为住院报销和门诊报销两部分,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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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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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 :三级医院50%、二级医院70%、一级医院80%;年报销限额8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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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 :三级医院55%、二级医院75%、一级医院85%;年报销限额12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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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 :在年报销限额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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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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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7833万元,超过部分按60%报销,年报销限额20万元/人(含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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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门诊与住院合并计算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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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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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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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报销比例,年限额3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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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40%报销比例,年限额5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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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不报销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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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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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14个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和14个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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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住院一致(一档80%、二档60%),年限额1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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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患两种及以上特病的,每增加一种增加200元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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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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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使用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可享100%报销,非集中采购药品根据医疗机构等级调整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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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以医保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