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2024年报销新政策涉及多个方面,以下是对上海医保2024年报销新政策的详细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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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 缴费费率调整:2024年3月至2025年2月,上海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调整为9%,其中单位缴纳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的比例由原1.5%调整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不变,仍为2%。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调整为10%。
- 门急诊待遇:起付标准在职人员为500元,退休人员(2001.1后)为300元,退休人员(2000.12前)为200元。报销比例一级医院在职人员80%,退休人员(2001.1后)85%,退休人员(2000.12前)90%;二级医院在职人员75%,退休人员(2001.1后)80%,退休人员(2000.12前)85%;三级医院在职人员70%,退休人员(2001.1后)75%,退休人员(2000.12前)80%。
- 门诊大病待遇:在门诊进行重症尿毒症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化学治疗、内分泌特异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药治疗)、精神病治疗,在职人员报销比例8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92%。
- 住院待遇:起付标准在职人员为1500元,退休人员(2001.1后)为1200元,退休人员(2000.12前)为700元。报销比例在职人员85%,退休人员92%。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61万元提高到63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仍按规定继续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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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 筹资标准与个人缴费:政府财政加大对城乡居民医保的投入力度,提高了总筹资标准。同时,适度调整个人缴费标准,如70周岁以上人员个人缴费调整为595元/年,60-69岁人员调整为765元/年等。
- 医保待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和门急诊医保报销比例按现行政策执行,同时还可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参保居民因特定疾病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后,其个人自负费用还可由大病保险资金再报销一定比例。
上海医保2024年的报销新政策在缴费费率、报销比例、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等方面进行了调整。这些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医保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