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了卓有成效的”这一表述通常用于描述在某个领域或某项任务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和效果。以下将从非遗保护传承、知识产权保护、两岸标准共通和水利工作等方面,展示各领域中卓有成效的实践和成果。
非遗保护传承工作
系统性保护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建立了既与国际衔接又符合中国国情的非遗保护制度体系。截至目前,我国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的项目达44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达1557个,认定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056名,列入四级非遗名录项目达10万余项。
这些系统性保护措施不仅确保了非遗项目的存续,还为传承人提供了更好的传承条件,增强了非遗的生命力。
内生式发展
通过建设非遗工坊、培育特色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我国成功将“指尖技艺”转化为“指尖经济”。例如,贵州赤水竹编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杨昌芹创办的赤水市牵手竹艺发展有限公司,吸纳了70余名本地手工艺人,推出了百余款产品,帮助当地脱贫群众实现就业。
内生式发展模式不仅增强了乡村经济的内生动力,还提升了非遗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
活态化传承
“非遗+旅游”模式让非遗项目更好地融入现代生活,吸引了大量游客。例如,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福贡县老姆登村的怒族民歌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郁伍林,通过“非遗+旅游”,带领村民走上了幸福路。
活态化传承不仅让非遗项目在现代社会中焕发新生,还增强了民众的文化自信和参与感。
知识产权保护
体制机制建设
2023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修订了多项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完善的体制机制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有效遏制了侵权行为,维护了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行政执法
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违法案件4.4万件,移送司法机关1376件,开展了多项专项整治行动。强有力的行政执法措施有效打击了侵权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为创新主体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重点治理
针对直播带货等新模式带来的新挑战,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规范信息披露和营销行为,严厉查处侵权假冒违法行为。重点治理措施有效应对了新兴业态带来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保障了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两岸标准共通
标准制定与合作
市场监管总局与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共同推进两岸标准共通,累计出台两岸共通标准285项,覆盖了多个优势领域。通过共同制定和比对标准,两岸在规则上更加互通,促进了产业发展和贸易往来。
认证与计量合作
在认证方面,授权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对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交易的产品确定试点范围,采信台湾地区合格评定结果;在计量方面,支持两岸加强计量交流合作。认证与计量合作不仅简化了两岸贸易流程,还提高了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促进了两岸经济的深度融合。
贸易便利化
通过闽台认证采信和计量保障,两岸企业共同应对碳关税贸易壁垒,开拓国际市场。贸易便利化措施为两岸企业提供了更多市场机会,推动了两岸经济的共同繁荣。
水利工作
水旱灾害防御
七台河市水务局通过强化风险防控和汛前排查整改,成功应对了多次超警洪水和超保洪水,确保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效的防御措施提升了水利工作的应急能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水资源优化配置
2024年,七台河市争取到多个水利项目,总投资创历史新高,已完成投资3.26亿元,投资完成率68.1%。重点水利项目的推进和完成,显著提升了水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效率,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河湖生态综治
通过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七台河市持续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治理,完成了340个疑似问题图斑核查,整改率达98.74%。河湖生态综治措施有效改善了水环境,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取得了卓有成效的”不仅是对各领域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未来工作的鞭策。通过系统性保护、内生式发展和活态化传承,我国在非遗保护传承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和重点治理,知识产权保护取得了积极进展;通过标准制定与合作、认证与计量合作以及贸易便利化,两岸经济合作更加紧密;通过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优化水资源配置和推进河湖生态综治,水利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这些卓有成效的实践和成果,不仅提升了各领域的工作水平,也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