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的贫困生补助标准在不同教育阶段有所不同,涵盖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各个阶段。以下是详细的补助标准和相关信息。
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生补助标准
寄宿制学生
- 小学生:每生每年1250元。
- 初中生:每生每年1500元。
非寄宿制学生
- 小学生:每生每年625元。
- 初中生:每生每年750元。
补助对象
包括脱贫家庭学生、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如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民族班学生、库区移民学生、特殊教育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
高等教育阶段的贫困生补助标准
大学新生入学补助
- 区内院校录取: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
- 区外院校录取: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每生每年10000元。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生每年6000元。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分为三档,每生每年分别为4700元、3700元、2700元。
高等教育阶段的其他补助
包括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
申请和发放流程
申请流程
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由学校组织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并附上相关材料,提出生活费补助申请。
发放流程
春季、秋季学期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应分别于当年5月30日前、11月30日前发放到学生手中。
补助标准的变化和影响
变化
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寄宿制小学生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年1000元提高到1250元,初中生由每生每年1250元提高到1500元;非寄宿制小学生由每生每年500元提高到625元,初中生由每生每年625元提高到750元。
影响
这些调整旨在更好地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减少因经济问题导致的辍学现象。补助标准的提高也反映了政府对教育公平的高度重视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关怀。
广西的贫困生补助标准在不同教育阶段有明确的划分,覆盖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各个阶段。补助标准的提高和细化有助于更好地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申请和发放流程的规范化也确保了补助资金的透明和及时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