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的医保退休最低缴费年限要求是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缴够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或按月继续缴纳至规定年限。
泰州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
缴费年限标准
- 泰州市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这一标准适用于所有参保职工,包括单位参保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
- 视同缴费年限也计入总缴费年限,男性最长不超过10年,女性最长不超过5年。
缴费年限的计算
- 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是指参保人员在本市实际缴纳医保费用的年限,而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工作年限。
- 用人单位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职工缴费年限暂停记载,但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待继续缴纳后合并计算。
缴费年限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次性补缴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缴够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可以选择在办理医保退休待遇核定时一次性补足规定年限的医疗保险费。
- 2024年一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封顶为80604元。
按月继续缴纳
- 参保人员也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身份按月继续缴纳医保费用,直至达到规定年限。继续缴费期间享受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月缴费基数和费率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特殊人群的医保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
- 灵活就业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只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办理医保退休手续,无需提供《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核定表》。
-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或按月继续缴纳至规定年限。
单位参保人员
单位参保人员在办理医保退休手续时,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人社部门开具的《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核定表》。
泰州市的医保退休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性25年、女性20年。缴费年限不足时,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或按月继续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和单位参保人员在办理医保退休手续时需提供的材料有所不同。了解这些政策有助于参保人员更好地规划医保缴费,确保在退休后能够享受医保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