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的等级划分主要依据医院的功能、任务、设施条件、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根据《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医院被划分为三个等级,每个等级又分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
一级医院
- 定义: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 功能:直接对人群提供一级预防,在社区管理多发病常见病现症病人并对疑难重症做好正确转诊,协助高层次医院搞好中间或院后服务,合理分流病人。
- 病床数:在100张以内,包括100张。
二级医院
- 定义:跨几个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地区性医院,是地区性医疗预防的技术中心。
- 功能:参与指导对高危人群的监测,接受一级转诊,对一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并能进行一定程度的教学和科研。
- 病床数:在101张到500张之间。
三级医院
- 定义:跨地区、省、市以及向全国范围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医院,是具有全面医疗、教学、科研能力的医疗预防技术中心。
- 功能:提供专科(包括特殊专科)的医疗服务,解决危重疑难病症,接受二级转诊,对下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人才;完成培养各种高级医疗专业人才的教学和承担省以上科研项目的任务;参与和指导一、二级预防工作。
- 病床数:在500张以上。
等级划分
- 一级医院:甲等、乙等、丙等
- 二级医院:甲等、乙等、丙等
- 三级医院:特等、甲等、乙等、丙等
其中,三级特等医院是中国医院等级中的最高级别,但目前中国没有三级特等医院,最好的医院是三甲医院。
其他医疗机构
除了医院,医疗机构还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护理院、护理站等。
这些医疗机构的等级划分可能与医院有所不同,但它们在医疗服务体系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