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信息
1. 查询途径
- “深圳医保”公众号:关注后点击菜单栏“一档选点”进行查询和选定。
-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登录个人网上服务系统,进入“在线办理”→“医疗保险”,点击“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选定/变更(基本医保一档)”进行查询和选定。
- 医保(社保)自助服务终端:在医疗机构、行政服务大厅或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的医保(社保)自助服务终端自助办理。
- 医疗机构现场:在需要选定的社康机构或其他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现场,通过扫描“机构选定码”直接选定。
2. 选定和变更流程
- 首次选定:首次选定后立即生效,选定当月即可在选定的基层医疗机构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 变更选定:变更选定后次月1日起生效,变更的当月仍在原来的基层医疗机构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3. 异地联网定点基层医疗机构
- 选定流程:
- 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系统。
- 选择“居民医保选点/变更”(职工二档选点/变更),点击“市外选定/变更”。
- 阅读办理须知后点击“下一步”。
- 点击“选定/变更市外基层医疗机构”。
- 确定并点击拟选定/变更机构所属区域。
- 输入关键词搜索。
- 点击拟选定/变更的机构后。
- 最后点击“选定”即可。
4. 报销比例和额度
- 市内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可达75%。
- 异地联网定点基层医疗机构:2024年深圳二档医保门诊报销额度约为2471元。
5. 就医原则
- 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应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 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应在选定社康中心就医,住院及门诊大病应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 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应在选定社康中心就医,也可在与选定社康中心同属于一家结算医院下设的其他定点社康中心门诊就医;急诊抢救可到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要住院的,应当在选定社康中心的结算医院治疗;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后,也可到其他医疗机构就医。
以上信息供您参考,具体操作流程和医疗机构名单请以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最新公布为准。如有需要,您可以通过上述查询途径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