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标报价与预算的比例要求,需根据具体采购类型和采购方式综合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情况:
一、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
-
最高限价设定
采购人可结合市场调查和价格测算,在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但 不得设定最低限价 。
-
变相最低限价限制
若要求“人工成本不得低于投标报价的70%”或“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他供应商平均报价的50%”,可能被认定为变相设定最低限价,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二、其他采购场景
-
工程建设项目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价的80% ,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导致废标。
-
货物采购的特殊情况
-
若采购人具有自主定价权且采购量较小,可自主确定价格底线,但需符合市场规律;
-
部分招标文件可能约定“不低于市场平均价的一定比例”(如60%-80%),但需确保不限制竞争。
-
三、注意事项
-
比例设定的合理性 :即使未明确提及具体比例,设定比例时也需确保符合市场实际情况,避免因比例过高或过低影响竞争;
-
违规后果 :变相最低限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投标,采购人可能面临财政部门处罚。
建议采购人在制定招标文件时,咨询专业机构或财政部门,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充分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