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医保报销比例在不同地区、不同医疗机构级别和不同保障类型(如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之间有所差异,且政策会随时间调整。以下为2025年甘肃部分地区的医保报销比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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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
- 学生或儿童: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 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 其他城乡居民: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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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
- 普通门诊: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报销60%,镇卫生院报销40%,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70%,乙类药自付10%后计算。
- 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线,年度限额内报销70%,乙类药自付10%。
- 住院费用补助: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至80%;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至60%;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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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
- 普通门诊: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报销60%,镇卫生院报销40%,二级医院报销30%,三级医院报销20%。
- 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线,年度限额内报销70%,乙类药自付10%。
- 住院报销:镇卫生院报销比例可达60%至90%;二级医院通常为40%;三级医院通常为20%至30%。特殊法规经转诊至市外定点医院按县级医院比例报销,未转诊或探亲务工人员按70%比例报销,起付线600元。
由于甘肃医保报销比例较为复杂,且可能因地区、时间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在就医前详细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报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