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医保门诊异地就医报销政策主要包括报销范围、报销比例、备案流程及所需材料等内容,以下为详细说明:
一、报销范围
参保职工:
-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起付标准为2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滚存、不累计、不转让。
- 报销比例: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55%,退休人员60%;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60%,退休人员65%;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65%,退休人员70%。
参保城乡居民:
- 普通门诊费用:每人每年年度限额130元,当年累计报销未达限额的,跨年不结转。
- 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费用按70%报销,实行零起付线。
二、备案流程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在已开通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可直接刷卡结算,无需提前备案。
- 就医地需为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且参保人员需主动表明参保身份,提供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手工结算:
- 在未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地区,参保人员需在常驻地、居住地或安置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 就医结束后,需在12个月内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结算,逾期不报销(特殊情况除外)。
三、所需材料
根据不同备案类型,需准备以下材料: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 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 异地安置认定材料(如异地户口簿首页、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 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 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如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 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 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如外派人员任职文件、工作合同等)。
异地转诊人员: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 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 转诊资质医疗机构审核盖章的《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转诊申请表》。
城乡居民:
- 提交《城乡居民异地备案承诺书》。
四、注意事项
- 备案有效期: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长期有效。
- 特殊报销:因急救、抢救发生的住院费用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至医保局办理报销。
- 报销时间:手工结算的报销申请需在就医结束后12个月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 就医地政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和标准,但报销比例按照参保地政策执行。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政策或操作流程,可参考兰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的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