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虚报产假天数申请生育津贴的法律后果及处理方式,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分析如下:
一、法律定性及后果
-
属于诈骗行为
虚报产假天数骗取生育津贴属于虚构事实骗取社会保险待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需退回骗取金额并处以2-5倍罚款;情节严重者将按《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
刑事责任标准
- 数额较大:3千元至1万元以上,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 数额巨大:3万至10万元以上,处3-10年有期徒刑;
- 数额特别巨大:50万元以上,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例如,东莞某公司虚报工资骗取93万元津贴,法人被判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万元。
二、典型案例与处罚
- 虚构劳动关系及工资基数
- 青岛王某团伙通过注册空壳公司、虚增社保缴费基数,为257名产妇骗取津贴980万元,主犯被判10年6个月有期徒刑。
- 广州某公司利用孕妇个人信息伪造劳务关系,涉案金额近300万元,2名主犯被刑拘。
- 篡改产假天数
若虚报产假天数(如将158天虚报为更长期限),将直接导致生育津贴计算基数异常,可能触发医保部门稽查。例如,湖北荆州明确顺产津贴按128天计算,产假天数需与生育证明一致。
三、单位及个人责任
- 单位义务
- 需确保申报材料真实,违规操作将面临罚款、追缴及刑事责任。首次申领需提供单位账户信息,变更需及时报备。
- 若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工资,单位不得克扣差额;低于工资的需补足。
- 员工风险
知情参与虚报者可能被认定为共犯。例如,山东案件中中介及产妇均被追责,部分产妇需退还非法所得。
四、合规建议
- 合法申领流程
- 生育津贴天数需与法定产假一致(如长沙顺产158天,难产+15天)。
- 津贴计算基数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需通过正规渠道申报。
- 监督与举报
发现欺诈行为可拨打国家医保局举报电话010-89061396,查实后最高奖励20万元。
建议严格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地方生育保险政策,避免因小失大。如需进一步核实当地产假天数及津贴标准,可参考官方文件或咨询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