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不是厅级单位。根据现有信息,其机构设置和级别情况如下:
- 机构沿革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前身为1954年成立的中山县人民检察署,历经多次改革,1988年随中山市升格为地级市而升格为地级市检察院,下辖市区人民检察院(原县检察院)。
- 当前架构
截至2024年,中山市检察院体系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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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人民检察院(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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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原第一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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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原第二县检察院)
全市检察人员约481人。
- 单位级别
中山市作为广东省辖地级市,其检察院通常为 正厅级 单位,但具体级别可能因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有所变化。目前公开信息中未明确标注“厅级”,但根据常规行政级别推断应为正厅级。
总结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是广东省辖地级市(中山市)的司法机关,属于正厅级单位,但公开资料中未直接标注“厅级”名称。如需确认,建议通过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官网或官方公告进一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