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慢病医保报销政策如下:
职工医保
- 起付线:慢性病病种门诊医疗费的起付线为 200 元,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不设起付线。
- 报销比例:慢性病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90%,二级医疗机构 85%,三级医疗机构 80%。特殊病报销比例为 90%。
- 报销限额:有多种慢性病年度支付限额规定,费用 3000 元的病种有 12 种,如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等;费用 2000 元的病种有多种,如高血压(3 期高危及以上)等;还有其他不同费用限额的病种。患有两种以上的慢性病起付线不累加,年度支付限额累加,最高年度支付限额 5000 元。新冠肺类功能障碍 5000 元,支付限额不与其他慢性病报销限额合并计算,不设起付线。
城乡居民医保
- “两病” 政策:范围内门诊用药医疗费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为 50%。
- 慢性病病种:门诊医疗费起付线为 200 元(新冠肺炎功能障碍除外),支付比例 60%,新冠肺炎功能障碍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 60%。
- 特殊病病种:门诊医疗费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为 80%(血友病除外),血友病门诊医疗费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 85%,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 80%。
申报方式
申报人可通过关注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微信公众号、搜索 “河北智慧医保” 小程序或登录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官网进入 “个人网厅”,按系统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所申报病种的佐证材料,也可将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门诊病历和相关检查等资料送到所在乡(镇)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其负责接受资料并进行初步审核和网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