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市最新的医保政策,以下是关于慢性病和特殊病报销比例的详细信息:
一、慢性病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
- 二级医疗机构:85%
- 三级医疗机构:80%。
年度支付限额:
- 3000元病种(12种):如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慢性肾功能衰竭(未达到透析程度)、肝硬化等。
- 2000元病种(18种):如高血压(3期高危及以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心房颤动等。
- 新增病种:如短肠综合征、银屑病、多发性硬化等,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为2000元、1500元和1300元。
其他政策:
- 患有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起付线不累加,年度支付限额可累加,最高年度支付限额为5000元。
- 慢性病病种认定需通过“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或官网申请,并提交相关病史资料。
二、特殊病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
- 二级医疗机构:90%
- 三级医疗机构:90%。
特殊政策:
- 恶性肿瘤、白血病、慢性肾衰竭等7种门诊特殊病实行“零门槛”报销,支付比例为80%(血友病除外)。
- 血友病的支付比例为:二级医疗机构85%,三级医疗机构80%。
家庭共济:
- 参保职工可将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家属的门诊费用,具体操作需通过医保平台申请。
三、申报流程
慢性病申报:
- 登录“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或使用“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按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
- 携带纸质病史资料到指定的门诊慢(特)病认定机构进行现场认定。
特殊病申报:
- 同样通过医保平台提交申请,具体流程与慢性病类似。
四、重要提醒
- 政策如有更新,请以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最新发布的信息为准。
-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石家庄本地宝或燕赵晚报的相关报道。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进一步咨询,请随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