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县里缴纳的社保转移到市里,需根据参保类型(如职工社保或城乡居民社保)及户籍变动情况,通过以下流程办理:
一、职工社保转移接续
- 办理转移手续
离开原单位时,需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若已在新单位参保,由新单位办理转移登记。
- 提交转移材料
携带身份证、缴费凭证、劳动合同等材料,到市里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部分城市需填写《社保关系转移单》或《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单》。
- 资金转移与账户合并
原参保地社保会将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市里账户,合并后按新参保地政策继续缴费。若原社保已停保,需在市里重新参保后办理合并手续。
二、城乡居民社保转移接续
- 新参保地办理参保
需先在市里户籍所在地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取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 提交转移材料
携带身份证、原参保地缴费凭证、户籍迁移证等材料,到市里社保机构申请转移。
- 终止原参保关系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材料后,将个人账户资金划转至市里账户,并终止原参保关系。
三、注意事项
- 时间限制
城镇职工医保需在中止原参保关系后3个月内办理转移,城乡居民医保需在户籍变动后及时办理。
- 缴费标准差异
转移后按市里最新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养老金计发基数可能调整。
- 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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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市里重新开户,需办理社保号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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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转移后达到退休条件,养老保险关系将随户籍转移。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具体材料及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