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保政策规定,您在县城缴纳的社保可以转移到市里继续缴纳,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转移前提条件
-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转移
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关系随个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其他险种不转移
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属于统筹项目,无法随人转移。
二、转移流程
- 办理停保手续
在原参保地(县城)社保局办理停保手续,获取《参保缴费凭证》。
- 准备转移材料
需携带身份证、原参保地缴费凭证、新参保地接收函等材料。
- 提交转移申请
将材料提交至新参保地(市里)社保局,填写《异地社保账户合并申请》。
- 审核与接续
新参保地社保局审核通过后,将原参保地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新账户,合并缴费年限。
- 恢复缴费
在新参保地继续缴纳社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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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 :若在转移前已出现重复参保,需先解决重复缴费问题(如退保或转移),避免影响待遇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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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困难群体 :对于无法持续缴费的人群,建议与当地社保部门沟通减免或补贴政策。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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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时效 :建议在离职或变更工作地后30日内办理转移,避免影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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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工伤险处理 :若涉及生育或工伤,需在当前参保地参保缴费。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在市里继续缴纳社保并享受累计待遇。若需进一步确认,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