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男职工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生育类型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发标准
- 基础津贴
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计算,作为计发基数。
- 天数标准
根据生育类型确定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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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妊娠2个月以下):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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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2-3个月流产 :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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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7个月流产/引产 :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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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7个月引产 :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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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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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 :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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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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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 :15天(需配偶参保满10个月)。
- 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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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卵管/输精管结扎/复通手术 :分别享受21天、7天、14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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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 :2天津贴。
二、其他相关待遇
- 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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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未就业 :流产(妊娠3个月内)445元,3-7月流产/引产1100元,顺产4050元,难产4250元,剖宫产或多胞胎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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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参保但未就业 :与配偶医疗费用按50%比例报销。
- 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对应天数(如顺产128天×月平均工资/30)。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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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5年3月江苏省调整后,护理假津贴标准仍为15天,但仅限配偶参保满10个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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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供结婚证、生育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申请。
以上标准综合了江苏省近年政策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