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生育津贴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
一、计发基数与天数
- 计发基数
按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计算。
- 计发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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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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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 :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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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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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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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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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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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7个月: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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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手术 :如结扎/复通手术,分别享受7天/14天生育津贴。
二、生育津贴金额计算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产假天数
(例如:某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500元,顺产128天,则津贴为1500/30×128=6400元)。
三、5个月生育津贴的领取情况
若职工生育后5个月内办理相关手续,可领取的生育津贴需根据实际产假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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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最多可领取128天津贴(2025年最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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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 :最多可领取143天津贴(含128天基础+15天增加)。
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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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一般需在生育后5个月内办理,超过此期限可能影响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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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津贴低于实际工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四、示例计算
某职工2024年10月生育,2025年3月申领,顺产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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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月平均工资: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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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1500/30=5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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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50×128=6400元。
综上,江苏生育津贴的领取时长与产假天数直接相关,5个月内可领取的津贴需结合实际生育情况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