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医保政策,医保账户资金提取需根据参保类型和具体情形办理,具体如下:
一、可提取的情形及所需材料
- 参保关系转移
若参保人将社保关系转移到外地且接收地医保不接受个人账户余额,需提供:
- 参保人身份证(可委托代办,需代办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 退休提取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外地已办理退休的参保人,需提供:
- 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
- 养老保险不足15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办理养老个人账户提取后,可申请提取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 养老一次性提取材料。
- 放弃职工医保
外地未参加职工医保但养老保险转出后,医保卡无法使用,需提供:
- 参保人身份证(可委托代办)。
- 死亡或移民
参保人死亡需携带死亡证明,移民需提供移民证明,由法定继承人或亲属办理:
- 死亡证明或移民相关证明。
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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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根据上述情形准备完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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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前往合肥市政务环路88号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办事大厅三楼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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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办理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当场办结并返还个人账户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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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发放 :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按指定渠道(银行)发放余额。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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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原则不提取现金,仅限医疗费用报销使用。若需提取,需符合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或退休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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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无个人账户,资金全部纳入统筹基金,不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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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限制 :医保账户资金仅能用于医保相关支出,违规用途将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建议办理前通过合肥医保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避免材料遗漏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