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南省漯河市医保门诊统筹政策,门诊统筹的支付限额和报销规则如下:
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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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缴费超过12个月的职工,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4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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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缴费在12个月以内的职工,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29万元 。
- 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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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缴费超过12个月的居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2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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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缴费在12个月以内的居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13万元 。
二、门诊统筹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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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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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标准50元,报销比例50%(即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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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标准40元,报销比例60%(即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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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每次起付标准3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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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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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标准50元,报销比例60%(即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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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标准40元,报销比例65%(即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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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每次起付标准30元,报销比例70%。
三、其他说明
- 支付限额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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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限额为 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仅限当年使用,未使用的额度不结转至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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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可能设有月支付限额(如40元),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 起付标准
- 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等)不设起付标准。
- 政策调整
- 该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综上,2025年漯河市医保门诊统筹 无统一个人支付上限 ,但存在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职工49万元/年,居民27万元/年),且不同医疗机构级别和参保类型对应不同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