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许昌市医保政策,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如下:
一、起付标准
- 普通门诊
起付标准为 40元/次 ,即参保人员每次门诊就诊时,自付40元后,超出部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 特殊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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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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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职职工55%、退休人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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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60%
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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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1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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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2000元/年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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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参保类型确定,例如二级医院在职职工55%、退休人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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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新农合)普通门诊报销比例60%,日限额50元,全年最高300元。
- 药品及诊疗范围
门诊统筹覆盖许昌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具体支付标准参照医保政策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及政府公开信息,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