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鹤壁市医疗保障政策,门诊统筹支付上限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
- 年度支付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设置年度累计报销额度,连续参保缴费超过12个月的,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270,000元 ;连续参保缴费在12个月以内的,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130,000元 。
- 月度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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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每月支付普通门诊待遇不超过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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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每月支付普通门诊待遇不超过 100元
二、职工医保门诊统筹
- 年度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490,000元 (连续参保满12个月)或 290,000元 (连续参保不足12个月)。
- 月度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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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每月支付普通门诊待遇不超过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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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70岁以下报销比例为70%,70岁以上报销比例为80%,月度支付额度根据年龄调整。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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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门诊统筹基金对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支付,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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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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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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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定点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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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 :糖尿病、高血压等患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保障,支付比例与普通门诊一致,但需符合用药保障范围。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鹤壁市全体参保人员,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