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80天,材料齐全
根据2025年新疆石河子生育津贴申领政策,结合相关规范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领时间
生育津贴需在分娩后 60天至180天 内申请办理。
二、申领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按清单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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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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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需与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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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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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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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发票原件及费用总清单(加盖医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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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证明文件(如诊断证明、手术记录等,难产需额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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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指标证明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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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出生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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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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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参保证明(部分情况下需单位协助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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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或生育登记保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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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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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 :单位需在收到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整理、审核并提交至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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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机构审核 :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后核定津贴金额(按缴费基数×6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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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发放 :审核通过后,社保机构将津贴转入申领人个人账户,单位需按财务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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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所有材料需在有效期内,逾期可能影响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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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若材料要求与本地政策有差异(如无需户口簿等),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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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再婚、流产等特殊群体需提供额外证明材料,审核时可能需联系计生委协调
建议办理前咨询单位人事部门或社保机构,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最新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