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新乡市医保门诊统筹政策,门诊统筹支付上限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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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缴费超过12个月的职工,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4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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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缴费在12个月以内的职工,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29万元 。
- 单日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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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单日支付限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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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6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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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55%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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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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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二级医疗机构单日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1500元/30元起付标准 ÷ 55%)。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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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缴费超过12个月的居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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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缴费在12个月以内的居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13万元 。
- 单日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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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如村卫生室):60%报销比例,单日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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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50%报销比例。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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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职工二级医疗机构30元/次,三级医疗机构50元/次,基层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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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职工在基层医疗机构60%,二级55%,三级50%,退休人员同步提高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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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高血压、糖尿病等2病门诊用药可纳入统筹报销,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50%,年度封顶240元。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调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