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2023年生育险报销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报销标准
- 产前检查费:女职工生育时享受产前检查费,定额为800元。
- 住院分娩医疗费:
- 一孩:统筹基金全额支付。
- 二孩:统筹基金全额支付。
- 三孩:统筹基金全额支付。
- 门诊(引)流产医疗费:
-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限额400元。
- 怀孕满4个月流产:限额800元。
- 门诊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
-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限额200元。
- 绝育(复通)手术:限额1500元。
- 其他住院生育医疗费:按职工医保住院政策报销。
-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按照职工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 新生儿医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50元,政府给予财政补贴。
报销条件
- 用人单位有为职工购买生育保险,并且在职工生育时为职工缴费累计达12个月。
- 职工生育符合我国计划生育这一项基本国策。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关于潍坊市生育保险的信息,建议访问潍坊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