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病种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总体情况
- 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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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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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60%(含处方药费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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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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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如糖尿病、高血压等)报销比例同样提高5个百分点。
- 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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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起付线,按病种分档报销比例在50%-85%之间,具体标准根据医院等级和医疗费用分段计算。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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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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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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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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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起付线降低至1.35万元,赔付比例提高至65%,且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
- 大病补偿
- 一个参保年度内,因患大病产生的个人负担费用超过2.7万元部分,可获20万元保额、60%赔付比例的补偿。
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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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报销比例达75%,与城乡居民医保有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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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 :最低报销比例70%,低于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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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预计每人每年缴费300-350元,报销比例仍保持70%左右。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各地执行标准,具体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