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多种报销比例
2024年南京市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统筹 :
- 在职职工在非社区购买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为药品单价的一定比例,自付比例为0.3。医保基金支付0-1000元部分支付40%,1000-5000元部分支付60%,5000元以上至1.5万元部分支付65%。
- 门诊特殊病种 :
- 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门诊透析治疗等,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就诊或持外配处方购药时,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费用,个人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规定的待遇政策执行。
- 住院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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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住院费用的起付标准和乙类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及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费用,先由个人自付,其余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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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员工住院报销比例为85%,免赔额1500元,最高报销额度46万元;退休人员住院报销比例为92%,免赔额1200元,最高报销额度46万元;原退休老人住院报销比例为92%,免赔额700元,最高报销额度46万元。
- 大病医疗救助 :
- 住院发生的医保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18万元以下的,支付比例维持不变,18万元至60万元之间的,支付比例为95%。
- 普通门诊 :
- 在社区医院就诊的居民,费用在200元以内的部分需个人承担,200至900元之间的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60%,在其他医院就诊的基金支付比例为50%。对于80周岁以上的居民,在社区医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为65%,在其他医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为55%。
- 门诊大病 :
- 三级医院:按80%支付起付标准至5000元部分、按85%支付5000元至10000元部分、按90%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
- 住院大病 :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000元,基金支付比例为6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基金支付比例为85%;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基金支付比例为90%。
这些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适用于南京市各类医保参保人员,包括在职员工、退休人员、原退休老人等。建议参保人员了解自己的医保类型和相关政策,以便更好地利用医保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