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院等级及费用额度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 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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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门诊费用超过2000元可报销,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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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下):1300元起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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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上):1300元起报销,比例80%
- 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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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首次住院1300元,后续每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50%(如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70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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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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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甲类及普通诊疗85%、乙类75%、高精尖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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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甲类及普通诊疗90%、乙类75%、高精尖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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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7万元
二、其他注意事项
- 起付线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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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医院级别对应不同起付线(如一级500元、三级100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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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可享受大病统筹补偿,比例分档(如5001-10000元50%、10001-20000元60%等)
- 特殊群体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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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居民、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大龄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按65%比例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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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65%比例结付
- 跨市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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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起付线按住院总费用20%计算,最高1万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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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降至50%
以上信息综合了南京市及全省的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