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门诊统筹政策调整,主要变化如下:
一、支付限额调整
- C级定点机构限额降低
- 2024年6月1日起,C级门诊部(诊所)、C级卫生所和C级定点零售药店的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由3000元调整为 2000元 。
- A级、B级机构限额保持不变
- A级、B级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B级零售药店的年度支付限额仍为 13000元 ,与2023年保持一致。
二、动态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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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机构纳入条件 :零售药店、门诊部需连续1年未受行政处罚且医保协议正常,方可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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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机制 :已开通服务的机构可自愿退出,需满1年且未受处罚后重新申请。
三、报销规则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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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6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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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1200元/年。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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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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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基层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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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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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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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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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基层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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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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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70%。
- 其他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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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起付线1万元,合规自费费用3万元,最高赔付限额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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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住院结算 :超过180天按再次住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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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 :在精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设起付标准。
四、缴费标准(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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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缴费基数下限4879元,上限24396元,个人缴费比例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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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医保 :非苏州市户籍0-7岁学龄前儿童每人每年330元,大学生220元。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4年全年,具体执行以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