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社保缴纳不足15年的情况,自2024年起,将采取以下几种处理措施:
-
延长缓缴期 :对于因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按时缴纳的人员,人社局将允许其在未来5年内继续缓缴,直到满足15年的最低要求。
-
灵活补缴政策 :在新的政策下,允许个人按照规定的时间段进行分期补缴,不再限制于一次性补齐。这意味着即使资金紧张也可以逐步完成社保的补交,大大降低了经济压力。
-
支持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为了照顾到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需求,未来将优化相关的社会保险服务,让他们更方便地参与到社保体系中来,确保这一群体能够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障。
-
先退休后补缴 :已到退休年龄但未满15年的参保人,可以先办理退休手续,再按月补缴至满15年。需要注意的是,补缴时要考虑资金压力,因为得一次性支付不少钱。
-
延迟退休继续缴费 :可以继续拿工资的同时完成社保缴费,单位承担部分,个人负担较轻,但需要单位支持和配合。
-
一次性补缴政策 :适用于残疾人灵活就业人员、服刑期满人员、2011年前退休的特定人群等。转入居民社保适合资金压力大的参保人,待遇水平相对较低,操作相对简单灵活。
-
社保最低缴费年限调整 :社保最低缴费年限从15年调整到20年,这意味着需要多缴纳5年的社保费用。具体政策执行时间表如下:
-
女性群体:1970至1974年出生的女干部和灵活就业女性,以及1975至1979年出生的女工人,仍执行原政策,交满15年即可。1984年及以后出生的女干部和灵活就业女性,以及1989年及以后出生的女工人,需要交满20年。
-
男性群体:1965至1969年出生的男性,维持原政策不变。1970年及以后出生的,每年增加6个月。1979年及以后出生的,必须交满20年。
- 补贴政策 :对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其他特定人员(如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等),政府将提供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补贴,以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这些新政策的实施,旨在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更多的选择和灵活性,帮助他们更好地规划和管理自己的社保缴纳。建议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