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河北省内异地门诊 可以 报销。根据河北省的政策,省内患者异地看病即可报销。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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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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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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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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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以上的部分,报销65%。
此外,河北省作为全国第一批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已与多个省(区、市)统一开展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病、特种病)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参保人在省内外试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无需备案。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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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在异地的参保人员需要在参保地申办异地安置备案,并在纳入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医院住院,凭本人新型社保卡直接结算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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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有效证件在医院办理医保住院手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出院时在医院直接报销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