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直接发放至个人的情况(已实现)
截至2025年3月,全国共有 7个省份(市) 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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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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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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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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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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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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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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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此外,青海、河南郑州、湖南株洲等地也已完成系统改造测试,将逐步推广。
二、先发放至单位,再由单位转给个人的情况(仍需通过单位申领)
全国大部分地区(约 24个省份) 仍采用这种模式,具体流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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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领 :用人单位根据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情况,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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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发放 :生育津贴先划入单位账户,再由单位按月发放给职工本人。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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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通常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但不得低于职工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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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工资的关系 :若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高于职工本人工资,差额部分不计入津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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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生育津贴的发放对象、计算基数及申领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参保职工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综上,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存在地区差异,部分地区已实现直接发放至个人,而大部分地区仍需通过单位中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