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内
湛江市的生育津贴申领时限是自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 3年内 。如果超过该时限将不能申领。因此,职工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料办理生育津贴领取业务。
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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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如无垫付,则由员工个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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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已经垫付生育津贴的,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申请拨付生育津贴。发放生育津贴的起计时间,从录入生育时间或计生手术时间次日起开始计算,按月审核,逐月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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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产假或休假结束后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的,可一次性合计拨付,产假或休假期间工作调动的,仍由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参保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建议职工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尽快提交相关资料,以免错过申领生育津贴的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