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广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共济范围已扩大至近亲属,具体规定如下:
一、共济范围
- 家庭成员范围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可支付费用
限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合规费用。
二、使用条件
- 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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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人需为广州职工医保参保人,且个人账户有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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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成员需在广东省内正常参保(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
- 绑定方式
通过医保系统绑定近亲属关系,实现个人账户与家庭成员的共济使用。
三、注意事项
- 报销待遇不共享
职工医保的报销待遇仅限参保人本人享受,不可转移或共享给近亲属。
- 限制范围
个人账户资金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等非医保保障范围支出。
四、操作建议
若需为配偶、父母等近亲属使用个人账户,建议通过广州医保官方渠道办理“亲情账号”绑定,具体操作流程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线上平台。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广州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