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住院起付标准规定如下:
- 职工住院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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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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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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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300元
- 城乡居民住院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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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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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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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300元
此外,为了减轻慢特病患者和经常需要住院治疗的困难群众的就医负担,新政策还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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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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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及以后住院的不设起付标准
这些调整旨在降低患者的住院经济负担,特别是对于多次住院的患者,能够节省一定的费用。例如,三次住院及以上在三甲级医院每次可节省大约500多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