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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保并非当年账户用完才统筹 。根据上海市医保局的官方解释,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都有医保个人账户,这个账户包括当年度个人账户和往年累计结余账户两部分。当年账户资金是在每年7月1日一个医保年度起始时预先计入的,而历年结余资金则是在次年6月30日年度末按规定清算计息后留存在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每年的财政年度末,当年账户中的剩余资金会自动转入往年累计结余账户,并且这些资金的本金和利息始终属于个人。
此外,医保的报销流程并非必须等到个人账户资金用完后才能使用统筹账户进行报销。只要医疗费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条件,即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就可以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括统筹账户)中支付,而无需等到个人账户资金用完。
因此,参保人在使用医保报销时,应先使用当年账户资金,当当年账户资金用完后,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即可使用统筹账户进行报销。起付线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例如在职职工在个人账户用完后,需要自己承担一定金额(如1500元),之后才能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