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院起付线规定如下:
一、起付线标准
- 按医疗机构等级划分
-
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 :起付线为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标准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
二级医院 :起付线为600元,多次住院起付标准为400元、300元、200元
-
一级及以下医院 :起付线为500元,多次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200元、100元
- 按参保类型划分
-
职工医保 :与医疗机构等级一致(如三级医院700元起付)
-
城乡居民医保 :起付线为500元,多次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200元、100元
二、报销比例
- 职工医保
-
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支付85%,乙类75%,高精尖医疗70%
-
退休人员:甲类及普通诊疗费支付90%
- 城乡居民医保
- 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支付80%,乙类75%
三、其他说明
-
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均为5万元
-
大病医疗保险 :个人自负部分超过5000元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补偿比例分段递增(如0-1万元50%、1-2万元55%等)
-
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可自主调整起付线、封顶线及报销比例,例如兰州市在职人员起付线200元、退休人员2500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与医疗成本控制,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就医需求选择医疗机构,并关注年度缴费标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