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新政策概览
补贴对象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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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 :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的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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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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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每人每年21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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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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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比例缴费:每人每年12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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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比例缴费:每人每年8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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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比例缴费:每人每年6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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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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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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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至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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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最长不超过2年。
缴费方式及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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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档次,缴费比例通常为20%,其中12%进入统筹基金,8%进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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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参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分为多个档次。
缴费期限及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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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期限为1月至12月,养老保险费无法跨年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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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2022年未缴费的月份,可在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
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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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需持有效的《就业创业证》在领取补贴期间保持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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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户籍地或常住地街道或社区签订《灵活就业协议》,并在协议期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政策文件,请在办理时参照最新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