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保险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以下是营口市医保报销比例的相关信息:
- 生育保险参保人员 :
- 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70%,孕期内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不计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 :
- 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70%,孕期内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计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障范围,不纳入医疗救助保障范围。
-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
- 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孕期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计入居民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年度内超过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时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不纳入医疗救助保障范围。
- 住院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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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中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三个目录(药品目录、诊疗服务项目和服务设置标准)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内,按照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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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居民50%,在职职工65%,退休职工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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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居民55%,在职职工70%,退休职工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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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居民60%,在职职工73%,退休职工75%。
- 门诊特殊检查 :
- 磁共振、CT、彩超等26项特殊检查项目,统筹基金报销70%,个人负担30%。
- 门诊急诊抢救 :
- 门诊急诊抢救(含120急救车)的医疗费按住院待遇报销。
- 大病保险待遇 :
- 城乡居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个人不需要再缴费即可同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2025年起,除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的困难群体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这些信息提供了营口市医保报销比例的详细情况,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保险类型和就医情况,了解具体的报销比例和限额。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最新的医保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